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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讲话
各位:我现在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天津农机购机补贴工作的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下面从购机补贴的意义、目的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介绍。
1、农业机械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力中**具有活力的要素,农业机械化历来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反映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2003年人均GDP突破了1000美元大关,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显示,我国进入了工业支持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建设的新阶段。因此,当前,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等诸方面因素来看,我国农业机械化已经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综观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各国虽然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途径,但共同点一般都是在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之后20~30年,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的机械化,就谈不上农业的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农村小康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
2、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举措
2004年是我国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主要有两个重要标志:一是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发出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上升为全国“两减免三补贴”重要的惠农支农政策,这在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历史上尚属首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开辟了国家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新渠道,意义十分重大。二是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专门法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举措。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直补农民,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负担,从政策上就直接给了农民实惠,扶持和帮助农民节支增收。农业发展的主体是农民,农业生产的主力是农机。购机补贴同时又培育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动了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让有机户有钱挣,让无机户有机用,共同利用农机,方便种田农民,有利于农村三产的发展,促进了农机作业服务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增加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其次,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使一部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多形式、多层次转移,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因此,购机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推动的是科技应用,实现的是节本增效,促进的是农业发展,增加的是农民收入。
通过我市两年来的补贴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主要农机装备大幅增长;农机作业水平明显提高。经营农机的农户收入增加;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得到发展;国家税收增加。
3、实行阳光工程的我市农机补贴政策
2004年,天津市政府拨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对本市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给予补贴。2005年,市政府再次拨出1000万元对农业机械购置进行补贴。同时,中央财政也拨款对我市农机进行补贴。
为了做好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机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和更新实行补贴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体的补贴程序和管理办法。
2004年,累计销售各类补贴农机具1924台套。其中,拖拉机713台,小麦收割机197台,玉米收割机2台,水稻收割机7台,农机具1005台套。带动农民投资约5667万元。实行农机具政府补贴政策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市农机装备水平,促进了农业发展。
我市的农机具政府补贴工作程序可以用20个字概括,那就是:目录指导、合同管理、委托经销、差价购机、公示监督。
目录指导 根据对农机具的种类、性能、价格、品牌需求的摸底调研和本着补贴机具要有利于我市农业生产,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原则。制定了天津市政府补贴农机具产品目录,目录确定了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高限价、补贴金额。购机者可根据“目录”公布的农机产品,购买享受政府补贴的机具。
委托经销 为了做好机具补贴的销售工作,经各区县农机局推荐,区县政府同意。我们共选择了17家条件较好的农机经销部门,通过对农机经销部门的管理、经销、财务、“三包”等人员的培训,确定了“天津市政府补贴农机具委托经销单位”,颁发了天津市政府补贴农机具委托经销单位铜牌。
委托经销单位必须按照“目录”确定的**高限价销售机具并为购机者垫付补贴资金,在销售补贴农机具后凭供货发票复印件、购机申请表、购机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购机合同与市农机局统一结算补贴资金。市农机局统一管理补贴资金,一是可使补贴资金及时到达经销部门手里,同时也可有效的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
合同管理 符合补贴对象的农民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需购置和更新补贴目录内的农机具时,按要求填写购机申请表(购机申请表可向区、县农机局领取或通过天津市农机信息网下载),经区、县农机局审核同意后,签订购机补贴合同。
差价购机 农民凭购机申请表、补贴合同到委托销售部门,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交款购机,区、县农机局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查并在购机“申请表”加盖“补贴机具已经核实”字样公章(购机“申请表”加盖“补贴机具已经核实”字样的公章,可有效地防止购机者或经销部门不按照购机申请和合同内容购机,使不法人员套购补贴资金),对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证照手续并对政府补贴的机具打印“政府补贴机具”字样标示。
公示监督 市、区、县农机局对已购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造册。市农机局建立了购机补贴档案,开发了计算机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同时,对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民、购置机型、补贴金额等在乡、村内及天津农机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管理,做好补贴工作
我市农机部门将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将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机补贴工作,确保农民受益,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政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把实惠一点不少的送到农民手中。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制度性强,我们一定会实行阳光操作。在工作中, 我们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坚决做到“一不准、二方便、三到位、四严禁、五增强”。一不准就是不准增加企业负担;二方便就是方便农民购机、方便符合条件的产品进入补贴市场;三到位就是信息到位、培训到位、指导到位;四严禁就是严禁有令不行、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以权谋利、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五增强就是增强以民为本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帮民解难意识、增强助民增收意识、增强保民平安意识。还要做好补贴目录、享受购机补贴农户情况的公示和补贴信息档案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和质量投诉管理,维护购机农户的合法权益。
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农民收入偏低的制约,农民对农业机械化需求迫切,但有效购买力不足。因此,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扶持是关键。我们农机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使政策不变调、不走样,要达到农民高兴并得到更多的实惠,政府满意、部门放心、生产销售企业发展的目的,以此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和产业化。我们将抓住机遇,努力工作,全力推进,加快发展。要千方百计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作用,保护好、发挥好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积极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文明成果。
发表于 @ 2006年03月30日 14:30:00 |点击数()